中国古代女人的媚术
云雨阴阳(yunyuyinyang):性文化知识平台 传文汉人令玄所写的“赵飞燕外传”里说:丰若有余、柔若无骨的赵飞燕,为了承欢固宠,把她的妹妹赵合德也推荐给汉成帝,成帝得赵合德之后,龙心大悦地说:赵合德真是温柔乡啊,我要在里头养老送终,一辈子也不出来了。赵合德为何能让汉成帝神魂颠倒,意乱情迷呢?最简单的解释是赵合德工于媚术。“媚”是女人掳获异性的最佳武器,“妩媚纤弱”也好,“烟视媚行”也罢,女人的万千风情就全在一个“媚”字。把这个道理阐释得最清楚透彻的是清人李渔。李渔在《闲情偶寄》里说:古云:尤物足以移人,尤物维何?媚态是已。……媚态在人身,犹火之有焰,灯之有光,珠内金银之有宝色,是无形之物,非有形之物也。……女子一有媚态,三四分姿色,便可抵过六七分。…… 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,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,或与人各交数言,则人止为媚态所惑,而不为美色所惑,是态度之于颜色,犹不止于以少敌多,且能以无而敌有也。今之女子,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,而能令人思之不倦,甚至舍命相从者,‘态’之一字为崇也。” 李渔把女性的“媚态”说得神乎其神,并认为选美的第一要着在于选“态”。“是知选貌选姿,总不如选态一着之为要。” “态”是天生的,不可强造,但经过朝夕熏陶,也可以感染成态。李渔的见解虽然精辟;可是还是略嫌抽象,诗歌里形容女人媚态的实例很多,且引几首以作说明:宿昔不梳头,丝注被两肩;婉伸郎膝下,何处不可怜?(六朝《子夜歌》)这是形容一个把长披散开,腻在情郎膝下撒娇女子的媚态。 晓妆初过,浓檀轻注些儿个,见人微露丁香颗,一曲清歌,渐引樱桃破,罗袖已残殷色可,杯深旋被香亵污,绣床斜凭情无那,乳嚼红茸,笑向檀郎唾。(宋人欧阳修《一蝼珠》)这是形容成熟妇女浓妆艳抹在绣衣床上挑逗檀郎时的媚态。笑得红袖遮银烛,不放才郎夜看书,相偎相抱取欢娱,止不过迭应举,及第待何如:(元人白朴《阳春曲》) 这是形容一个已婚妇女放刁耍赖,主动求欢的媚态。 离了我来,你可闷不闷?见了我来,你可亲不亲?我走了,不知你可恨不恨?在人前,不知你问不问?想我的心肠,不知你可真不真?我想你,不知你可信不信?我想你,不知你可信不信?(清人华广生《白雪遗音·马头调》)这是形容一个恋爱中的少女在情郎面前呢南吐情的媚态。媚态是列举不尽的,一瞥眼风,一抹微笑,一串银铃般的笑声,一个婀娜多姿的步态,银牙轻咬、星眸微张、半推半就、欲拒还迎……,只要运用得宜,全都是媚态。媚态是天生自然的、不学而能的,如果仿效做作,不但达不到吸引异性的目的,反而弄巧成拙、惹人厌憎。所以西子捧心是媚态,东施效颦则可憎矣。媚态既然只可意会,不能言传,那么许多缺乏媚力的女性,有什么办法来盅惑异性呢?古代中国流傅着许多“媚术”,让缺乏媚力的女人也能获得男人的爱怜,沐浴在幸福的爱河里。上古时候,中国民间流行的一种媚术是在“子”日洗澡,古代中国以干支记日,十二天就有一天是逢子之日。俗信在子日洗澡的女人,将可获得心上人的爱怜。
“子日沐浴令人爱之”的俗信,见载于东汉儒生王充《论衡R26;讥日篇》,可惜这位博学的大儒也并未对此一俗信的由来,,作任何合理的解释,就常理来推测,女人光是挑一个特定的日子来洗澡,当然不可能就获得心上人的爱情,除非洗澡水里放了“思春迷魂香”,或者乾脆把心上人来一同洗“鸳鸯澡”。魏晋时,缺乏媚力而又渴盼爱情的女性又相信吃了詹草或媚草的果实,便可以得到男人的欢心。詹山帝女,化注詹草,其叶郁茂,其花黄,实如豆,服者媚于人。”(晋人张华《博物志·卷三》)姑之山,帝女死焉,其名曰“女尸”,化为媚草,其叶胥成(相重),其花黄,其实如菟丘(菟丝)服之媚于人。《山海经·中山经》詹草和媚草同属于民初的变形神话,未嫁的少女在死后所以能够化为一种具有媚惑异性的神草,是古人对其未嫁而死的遗憾所作的一种报偿,企图用变形来替代生命死亡,用可媚于人来替代未曾恋爱的无奈事实。这类媚草在唐人陈藏器《本草拾遗》上还有记载:桃朱术,生园中,细如芹,花紫,子作角,以镜向旁敲之,则子自发,五月五日乃收子带之,令妇人为夫之所爱。同书又说:无风独摇草生大秦国及岭南,五月五日采诸山野亦往往有之,头若弹子,尾若鸟尾,两片开合,见人自动,故曰“独摇”,……带之,令夫(妇)相爱。 对一般非植物学家的人来说,恐怕桃朱术和无风独摇草也和前述媚草、詹草等神话中的仙草一般,渺茫难寻吧,情场失欢失意的女性只有另寻他途;好在类似媚草具有让女人产生媚力的生物还很多,如在昆虫类方面有鹤草蝶队队等等,在鸟类方面有细鸟、布谷鸟等;此外,雄鼠有印文的外肾(性器),初生驴驹口中的媚肉,都可以凭添女性媚惑男人的魔力,让男人对她情不自禁地迷恋难舍。鹤草蝶是寄生在鹤草上的媚蝶,蝶翅红黄色,也称为“媚蝶”。晋人嵇含《南方草木状》卷上说:鹤草,蔓生,其花,曲尘色,浅紫带(蒂),叶如柳而短,当夏开花,形如飞鹤,螓翅尾足无所不备,出南海,云是媚草,上有虫,老蜕为蝶,赤黄色,女子藏之,谓“媚蝶”,能致其夫怜爱。 从行文可知,鹤草也和前述詹草、无风独摇草一样,是一种媚草呢!另外在唐人段公路《北户录》上,也有关于鹤草、鹤草蝶可让女子媚于人的类似记载。队队是一种形状如虱的小虫,因雌雄出双入寻,所以取名“队队”;清人赵学敏《本草拾遗》上说:云南省小虫心,名曰“队队”,状如虱,出外雌雄相随,人得之,以卖于富贵家,价至四、五金,盛以银匣,置枕中,则夫妻和好。身上有虱子的人以后得注意了,注意看他是否出双入对,若把队队当成了虱子,岂不平白失去一笔横财。细鸟是汉武帝时西域勒毕国进贡的一种小鸟,据汉人郭宪《洞冥记》一书所载,细鸟形如大蝇,状以鹦鹉,声如黄鹄;说也奇怪,细鸟飞到那个宫女身上,汉武帝就对她发生了兴趣,可惜勒毕国进贡的几百头细鸟,在中国并未繁殖成功,到了武帝晚年时就纷纷死掉了;可是把细鸟的皮吃下肚的女人,还能立刻获得丈夫的爱怜呢!西域的细鸟虽然早已绝迹,可是中国土产的布谷鸟,据说也同样有让女人凭添媚力,巩固爱情的神效。布谷鸟还有“戴胜”,“郭公”,“拨谷”等异名。它比斑鸠略小,似杜鹃而尾长,羽麻腹黄,因为叫声如云“布谷”而得名。 布谷鸟如何让女人凭添媚力?唐人陈藏器《本草拾遗》上说:“食布谷脑骨,令人宜夫妇。”又说:“斑鸠脚胫骨,令人夫妇相爱,五月五日收带之,各一,男左女右。”是布谷鸟雌雄恩爱,才让人发生此类的联想吗?不知雌雄相随的鸳鸯,是否也有如此让男女恩爱的媚力? 宋朝时一个和尚名叫赞宁,在《感应类从志》里说:“凡驴驹初生,未坠地,口中有一物如肉,名媚,妇人带之能媚。”因为能让女人产生媚力,这块驴口中的肉就乾脆称作‘媚’了。(一个出家人居然知道媚肉云云,就像另一个和尚善烹狗肉一样的令人感到讶异。)雄鼠有印文的外肾,也是缺乏媚力女性的救星;明人李时珍《本草纲木》卷五十一云:雄鼠外肾之上,有文似印,两肾相对,有符篆朱文九遍者尤佳,以十一、二月或五月五日、七月七日、正月朔旦子时,画北向子位,剖取阴乾,如篆刻下,佩于青裹中,男左女右系臂上,人见之,无不欢悦,所求如心也。可见带文鼠肾不但能让女人产生媚力,也能让男人遂心如意呢?媚术往往附加了许多玄奥而不可理解的条件,规定何时采收、如何采收、如何佩戴等等,所以他是一种颇具迷信色彩的巫术。 为了节省当事人的麻烦,古代中国还有些巫师专门替女人施法,让她在情场上打胜仗,象《旧唐书》卷里说:唐玄宗子棣王李琰有两个妃子争风吃醋,其中一人便向巫师求助;巫师给她画了一道符,要她偷偷把符放在琰的鞋子里,说如此李琰就会比较喜欢她了。 能使两性相爱的神符也叫“和合符”,在后世符丛书里往往可见;像灵星道人编著的《万法藏典》中,刊有“灵脸和合符咒”、“猪哥神咒”、“和合神咒”、“风花神咒”等等,都是让失欢男女重修旧好或单恋之人追获异性的符咒。象“猪哥神咒”就是专为害单相思的女性所设计的,只要她把法师所画的“猪哥神咒符”烧化了,调在水中,设法让心仪的男子喝下肚,据说就能生产预期的效果,法师在画符时,还念念有词:拜请天清清、地灵灵,奉请猪哥神急来扶某男(姓名)身,扶某男(姓名)与某女(姓名)同心同意同床同枕不分离,某女(姓名)变作白米,某男(姓名)化作金鸡,金鸡一引金鸡来,二引金鸡来食米,饭饮灵神,速速扶在某男(姓名)身,心心意意交交合合。至急如律令救。 明朝时,俗称媚术为“回背”,意思是让变心的男人把背转回过来,明人兰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十二回里,失欢于西门庆的潘金莲,就曾请江湖术士刘理星替她“回背”。 刘理星问清了潘金莲的意图,对她说“既要小人回背,用柳木一块,刻两个男女形象,书著娘子(潘金莲)与夫主(西门庆)生时八字,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扎在一处,上用红纱一片蒙在男子眼中,用艾塞其心,用针钉其手,下用胶粘其足,暗暗埋在睡的枕头内,若得夫主吃了茶,到晚夕睡了枕头,不过三曰,自然有脸。”潘金莲不懂个中玄机,刘理星一一解释道:“用纱蒙眼,使夫主见你似西施一般娇艳;用艾塞心,使他心爱到你;用针钉手,随你怎的不是,使他再不敢动手打你,著紧还跪着你;用胶粘足者,使他不再往那里胡行。”潘金莲在求助于刘理星之前,曾因私通小厮琴童,被西门庆剥光了衣服用马鞭抽,说也奇怪,按照刘理星指示回背之后,潘金莲就一直受到西门庆逾常的喜爱,一直维持到西门庆脱阳死在潘金莲肚子上为止,她再也没被西门庆打过。 这真是回背的功效吗?还是一种巧合?谁也不知道。媚术在晚近依然十分流行,因为任何时代,任何地方,总有许多女性嫌自己的媚力不够,不够把心上人迷死,所以媚术常常层出不穷,花样翻新。清人纳兰常安《宦游笔记》说:古代的狐狸要化身为女人来媚惑男子,而如今的女人却想学狐狸的狐媚来媚惑男子;嫌自己不够狐媚的女人,甚而弄些狐涎来,调在特制的药物里服下,久而久之,就出现狐狸精的那股妖媚气了。这真是桩想入非非的事,难怪中国人要把媚态十足,颠倒众生的女人,称作“狐狸精”了。而美女祸水论则正是夏、商、周三代片面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历史。《尚书·夏书》中就警告帝王不要“内作色荒”,《商书》中则劝告:“惟王不迩声色”,要求统治者不要过度迷恋美女,以免遭到灭国亡家的祸乱,到了周代逐步形成“女祸论”。汉代的王充在《言毒篇》中,把美色列为四毒之一,声称“妖气生美好,故美好之人多邪恶。……美色之人,怀毒螫也。”美女祸水论越发挥越荒谬。 所谓美色,是指女性的自然美、容貌美,造化钟神秀,美色本身,何罪之有?但是“尤物移人”,美色确实能给人以感观的刺激,动摇那些好色之徒的意志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说: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,非独内德茂也,盖亦有外戚之助焉,夏之兴也,以涂山,而桀之放也以未喜;殷之兴也,以有女戌,纣之杀也嬖妲己;周之兴也,以姜嫄及太任,而幽王之禽也,淫于褒姒。 从此“媚人祸国”论正式写入正史。司马迁从正反两方面总结了后妃在夏、商、周三代王朝兴衰中的作用。但是,他显然夸大了女性的历史作用,特别是夸大了“女祸”的作用。如果把政治黑暗,亡国亡身的责任全都归结到妇女身上,从而把手掌杀伐、独断乾纲、荒废政务、嬉戏成性、奢靡放纵、残酷暴虐的最高统治者开脱了,这是极不公道的,有道是“酒不醉人人自醉,色不迷人人自迷”,历来阶级的统治者总是把妇女占为己有,视为玩物,妇女的命运是不能自主的,被统治者强迫征召的美女入深宫便进苦海,失去自由,命运往往极为悲惨。 五代未年,花蕊夫人曾作诗为妇女鸣不平,她写道:“君王城上竖降旗,妾在深宫那得知?十四万人齐解甲,更无一个是男儿。”后蜀孟昶,国有精兵十四万,而宋军仅有三万,孟昶却降宋亡国。花蕊夫人对世人委罪妇女的谬论提出有力的抗议。明代张燧曾论《吴亡不系西施》云:昔人谓声色迷人,以为破国亡家,无不由此。夫齐国有不嫁之姊妹,仲文云无害霸。蜀宫无倾国之美人,刘禅竟为俘虏。亡国之罪,岂独在色!大抵封建社会的文人,不敢学皇帝,却有胆诋后妃,“媚祸”之说不惟不公道,还有些势利的成份在内吧。 文章内容源于书籍与网络,若有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再看一篇?婚俗中的美好象征 中国古代性文化大观之中国性文化博物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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