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为严防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经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,全面禁止在桥梁、堤岸、主次干道、影院、网吧等场所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桥梁、水库、堤岸、主次干道、公园、广场等各类空旷露天场所禁止烧烤、游泳、扎堆聊天、广场舞、组团暴走等人员聚集活动,主次干道全面禁止车辆乱停乱放。

二、禁止商场超市、便利店、商户等举办促销、惠民购物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商业营销活动。

三、房地产售楼处严格控制购房观摩人员数量,近期禁止举办优惠销售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。

四、禁止举办文艺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。暂时关闭影剧院、歌舞娱乐场所、酒吧、网吧、棋牌室、公共文化场所、体育健身场馆、美容按摩、足浴、浴室、旅游景点、书店、托育机构、教育培训机构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。暂停所有展览、博览会、文博会等展会活动。暂停各类论坛、研讨等公众聚集型会议、学术活动。

对于不听从防疫指挥,恶意聚集,扰乱防疫秩序,导致疫情传播或存在严重传播风险的,按照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、河南省公安厅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》依法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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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自:濮阳示范区、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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